日記:2007/06/28


今天的萌圖

第一次見工
公司名就不提了,比預定早了半小時到
上到那兒拿了表格填,等到6時多才帶人去見
問了數個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電腦問題
然後就開始講解工作內容,然後說一星期內通知
接著說可以走了
=不請

唉,我就是不明為何硬是要用這種給人希望的拒絕法
不請就不請嘛,嫌要求人工高也說聲嘛,說不定對方願意降低呢?
或許,見到沒有認識員工在公司就一早決定不請了╮(╯-╰)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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